39彩票 - 39彩票
39彩票2023-01-31 16:05

米糠、麦麸重回餐桌 你吃不吃?******

  米糠、麦麸重回餐桌 你吃不吃?

  专家:饮食健康的一种选择,但不能当饭吃

  春节假期刚过,当不少人还沉浸在大鱼大肉的氛围中时,近日,一则“卫健委传来好消息,米糠、麦麸有望重回百姓餐桌”的文章引起网友议论,该文称,米糠中有大量的膳食纤维和营养物质,比精米、白面营养更丰富,并且还引用了国家卫健委针对人大代表提出的《关于促进米糠回归人类食用提升国民营养的建议》的相关答复。

  米糠对于当代人来说可能比较陌生,这种东西能吃吗?营养吗?对于米糠回归食用的建议,成都市第七人民医院营养科主治医师梁清月表示,目前,“吃糠咽菜”再也不是生活所迫,而不失为饮食健康的一种选择。

  无害化米糠

  将被列入“食药两用名单”

  前述网传文章称,米糠、麦麸中含有大量的膳食纤维和营养物质,不仅比精米、白面营养更丰富,同时还能避免很多因饮食过于精细而引发的“富贵病”,此外,米糠还有很大的药用价值。

  记者查询得知,此事起源于1月19日国家卫健委对于人大代表提出的《关于促进米糠回归人类食用提升国民营养的建议》的一则答复,该答复表示:目前,米糠主要用于生产饲料,作为粮食原料主要用于生产米糠油。近年来,国家卫健委积极推动食物营养健康产业发展。发展米糠产业,挖掘米糠营养价值,有利于促进粮食减损增效和国民营养健康。

  针对“支持米糠安全食用产业发展”等建议,国家卫健委在答复中回应:支持米糠安全食用产业发展,引导相关企业综合利用碎米、米糠、稻壳、麦麸等副产物,开发米粉、米线、米糠油等食品或食品配料;建立米糠无害化评价体系,完善相关食用安全标准;将无害化米糠(即食米糠或食用米糠)列入“食药两用名单”和《药典》……

  “吃糠咽菜”不可能

  单独作为主食供人食用

  米糠就是稻子或谷子上脱下来的皮。成都市第七人民医院营养科主治医师梁清月表示,米糠富含粗蛋白质、粗脂肪、维生素E等营养物质,但按照当前的食品安全法规,米糠不属于普通食品原料,是不可以添加到食品中给人吃的。

  不仅如此,米糠也不可能单独作为主食供人食用,因为它难以下咽、难以消化。“米糠要成为食品原料,只能走深加工和少量添加的路线,在一定程度上补充当代人因为吃大量精米白面而缺失的营养。”

  日常吃的精米、白面,都属于精制碳水,主体成分是淀粉,仅含有少量蛋白质。梁清月表示,国内外的研究结果和资料表明,米糠中富含各种营养素和生理活性物质,如蛋白质、脂肪酸、维生素、膳食纤维等,这些营养成分恰恰是人体所必需的,正是当代人饮食结构中相对缺乏的,这就是吃粗粮的意义所在。老百姓常说“吃米带点糠,老小都安康”,就体现了米糠的药用价值。《黄帝内经·素问》中有“五谷为养”的论述,五谷指的就是带有糠的谷物。

  针对部分网友对米糠上桌持怀疑态度,梁清月认为,随着人们生活水平不断提高,“吃糠咽菜”再也不是生活所迫,而是饮食健康的一种选择。很多人印象中,米糠就是用来喂牲畜的饲料,而用现代碾制技术生产出来的食用级米糠,富含各种营养素和生理活性物质,约占米糠总重量的80%、营养的90%以上,具有促进血液循环、预防心血管疾病、帮助降低血脂等功效。

  成都商报-红星新闻记者 叶燕 闫晓峰

39彩票

“冲门”上地铁被卡 乘客因此扭了腰,责任谁担?******

  “冲门”上地铁被卡 乘客因此扭了腰,责任谁担?

  张建波

  地铁车门关闭的提示音已经响起,李某(化姓)却一个健步冲进了车厢,谁知随身携带的拖车被车门夹住,在用力拉拽拖车的过程中,李某腰部拉伤。为此,李某将地铁公司诉至无锡市梁溪法院。案件承办法官2月1日接受了记者采访。

  扬子晚报/紫牛新闻记者 张建波

  强行“冲门”未果还受了伤 乘客起诉地铁赔偿

  2021年6月,无锡市民李某和往常一样,拉着买菜用的拖车去坐地铁。到达站台时,地铁车内的提示小灯已经闪烁并已响起提示音,车厢警示灯一并亮起。

  为了不错过这趟地铁,李某急忙拉着拖车快步跑入车厢。当李某跨入车厢的瞬间,车厢门开始关闭,但其拖车未完全进入车厢,导致车门两次试图关闭都被拖车阻挡,在门即将合拢时被迅速弹开。

  在此过程中,李某因用力拉拽拖车,腰部受伤,经诊断为腰椎骨折,花费医疗费2.8万余元。经司法鉴定,李某伤势构成九级伤残。李某认为,地铁公司作为管理者,未尽到安全保障义务,造成他人损害,应当承担赔偿责任,故李某向法院提起诉讼。

  地铁方面已尽“义务”法院驳回诉求

  法院查明,李某是在已经响起提示音并闪烁警示灯的同时冒险快步拖车进入车厢的,其进入车厢的瞬间与车门关闭的间隔在1至2秒内,李某因拖车未完全进入车厢,被车厢门夹住而受力受伤。

  事发站台门显眼处张贴有“门灯闪烁,请勿上车”的安全标识,候车区公告栏张贴有《轨道交通乘客守则》,载明:“列车关门提示警铃鸣响时或者警示灯闪烁时,禁止上下车。”上述守则,在事发车站共张贴13处。

  法院认为,地铁公司作为地铁运营、服务企业,通过张贴安全标识、《轨道交通乘客守则》等多种方式对乘客进行了安全提示,对车厢关门也设置了合理流程即在关门前会响起提示音并同时闪烁警示灯,故地铁公司已经尽到了可预见、可预防的防护措施。同时,李某作为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无视安全警示、疏于自身安全的注意义务,对此发生损害的应当由其自行承担。

  最后,法院判决驳回李某的诉讼请求。李某提起上诉,二审维持原判。

  公共场所要尽安全保障义务 担责是有前提的

  案件承办法官李琪霖受访时称,《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九十八条规定:车站、机场、体育场馆等经营场所、公共场所的经营者、管理者或者群众性活动的组织者,未尽到安全保障义务,造成他人损害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

  但需要注意的是,对于上述法律规定不能片面地理解为“只要事故发生在公共场所或经营场所,经营者或管理者就必须承担责任”,因为经营者、管理者承担责任的前提是“未尽到安全保障义务”。而纵观该案,地铁公司在安全保障义务上未有过错,无需担责。

  法官提醒,一方面,广大乘客应养成良好的出行习惯,“冲门、抢门”不仅不能节约时间,还可能发生事故,得不偿失;另一方面,地铁公司应抓好管理环节,最大限度保障乘客的生命安全。

中国网客户端

国家重点新闻网站,9语种权威发布

39彩票地图